委員人數
為處理區分所有關係所生事務,本社區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選任管理委員組成管理委員會。
管理委會組成如下:
(一) 主任委員一名。
(二) 副主任委員一名。
(三) 財務委員一名。
(四) 監察委員一名。
(五) 設備委員一名。
(六) 環保委員一名。
(七) 安全委員一名。
前項委員會之名額,依A棟(A1、A2、A3、A5、A6、A7),B棟(B1、B2、B3、B5、B6、B7)及店面(店1、店2、店3、店5、店6、店7、店8、店9、店10、店11、店12、店13、店15),劃分為三個選舉「分區」,A、B棟分區各選出三名委員,店面分區選出一名委員,合計 七名 委員組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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